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1-01-12 点击数:

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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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报考说明:

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2021年1月18日09:00——2021年3月5日17:00

(一)报名及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各学科(类别)“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考生(含专项计划)须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http://yanzhao.hust.edu.cn,选择“申请考核博士报名”模块,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1)考生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宽高比3:4);(2)考生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3)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学籍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无硕士学位者,提供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学校将在2-3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将予以通过。

(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进入后续材料提交及缴费环节。在2021年3月5日17:00系统关闭前,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缴费程序(是否需要寄送纸质版详见院系要求)。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报考。

 特别说明:(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通过材料审核;(2)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提交后不予退回;(3)报考院系如对材料提交有特殊要求,比如要求提交材料到指定邮箱或寄送纸质材料的,请考生按报考院系要求另行准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我校博士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缴费
       所有材料提交完毕的考生,可在2021年3月5日17:00系统关闭前完成缴费。报名费标准为60元(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缴纳95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招考说明(陆续更新中)


0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012 物理学院 013 化学与化工学院 100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1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2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23 航空航天学院 13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14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17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81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18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4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187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2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42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6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300 管理学院 310 经济学院
400 人文学院 403 法学院 404 社会学院 406 哲学学院
407 公共管理学院 4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411 外国语学院 420 教育科学研究院
450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510 基础医学院 513 公共卫生学院   514 药学院
515 法医学系 516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517 护理学院 519 生殖健康研究所
530 附属协和医院 540 附属同济医院 550 附属梨园医院 920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1年专业学位博士招考说明陆续更新中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
013 化学与化工学院 100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1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2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23 航空航天学院 13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14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17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181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18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84 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 187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
2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42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920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420 教育科学研究院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530 附属协和医院 540 附属同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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