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流程的提醒公告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09:00--2022年2月25日17:00。
现已临近报名截止时间,特根据咨询及考生报考情况,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醒,请考生抓紧时间按要求完成报名流程。
第一阶段: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核
请考生务必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anzhao.hust.edu.cn,选择"申请考核博士报名"模块,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蓝色背景,宽高比3:4)
(二)考生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请注意照片调整为横版后上传。
(三)学历、学籍信息及学位认证报告。各类生源提供的材料要求不同。
1.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以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无硕士学位者,提供学士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生须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本校应届硕士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学术学位硕士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须同时提交执医证、规培合格证书或相关工作考核证明。
注:以上涉及多个图片的,可以组合成1个PDF或者作为1个压缩包上传,详见系统界面的说明。
学校现已开学,研招办工作人员会在每日的工作时段(08:00-17:30)完成当日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请考生关注短信,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意见(页面上会有红字提示审核的内容及修改建议)。通过学校研招办审核的,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方可进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环节。
提交修改信息申请:
如审核通过后还发现填报信息有误的,请发送邮件注明报名号、姓名及修改原因至yzb@hust.edu.cn,我们将撤销审核,考生即可自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下表中列出的项目为前期考生填报错误较多或申请修改较多的,请注意对照检查:
序号 |
项目 |
错误情形 |
1 |
姓名 |
漏写姓氏;错填为拼音 |
2 |
考生来源 |
错选"应届硕士",与提交学历材料时间不同;应届材料提交内容与往届生源不同,会影响后期上传材料。 |
3 |
最后学位 |
未分清"**硕士"与"**专业学位";此处填写内容应与硕士学位的专业(代码)一致。 注:专业学位代码第3位为5或者6 |
4 |
学历材料 |
提交毕业证等材料,不属于《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这两种。 |
5 |
学位材料 |
提交学位证或未提供学位材料。 注:学位材料仅认可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及留服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
6 |
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 |
在后续申请材料提交或联系推荐专家时,发现需修改相关信息 |
7 |
报考导师 |
在后续申请材料提交或联系推荐专家时,发现此前报考导师需要修改。 |
第二阶段: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在2022年2月25日17:00前,按照报考院系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缴费程序(是否需要寄送纸质版详见院系要求)。逾期未提交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费标准为60元(如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缴纳95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特别说明:目前尚有一批考生提交了材料,但未缴费。因此系统无法向推荐专家发送短信及邮件、院系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检查审核。请考生尽快登录系统,务必在2月25日17:00前完成缴费程序。
临近报名截止时间,网络及系统压力较大。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以免因操作不当或系统卡顿错失报名机会。
各院系将对申请材料符合报考说明要求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考生可进行补充或完善。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及时向相关院系询问。
系统补充材料(包括推荐人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17:00。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特别说明:
(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不能进入材料审核阶段。
(2)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提交后不予退回。
(3)报考院系如对材料提交有特殊要求,比如要求提交材料到指定邮箱或寄送纸质材料的,请考生按报考院系要求另行准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我校博士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等导致不能通过材料审核、不能进入综合考核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