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9-2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直接攻读博士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一、计划安排

2023年学校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3200人左右,约占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规模的50%

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且进入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工程类专业学位(8个类别)可接收直博生。接收推免生的院系、专业和拟招收计划数参见各院系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工程硕博士专项计划招生类别及计划按专项方案执行。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国内高校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9月我校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已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无受处分(处罚)记录。

3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工作程序

(一)预报名

为方便考生申请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开通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该系统为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的辅助系统,用于采集考生信息、组织复试考核等。

1.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推免资格并有意报考本校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后,组织考生进行线下复试考核。

2.其他高校获得推免资格并有意报考我校的学生,可按材料清单提前准备好电子版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各院系根据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对提交预报名申请材料的考生分批进行审核;根据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定入围人数,确定入围复试考核的考生,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等进行择优选拔、综合评价,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院系在夏令营环节已进行过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进行预报名后须通过院系组织的复核确认。

(二)正式报名

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2928日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及后续程序。

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通过院系复试考核并得到相关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开通后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志愿。超过24小时未报名的,学院将不能保留接收计划。

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和报名情况,分批发放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复试通知,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待录取通知,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待录取通知。

如相关院系拟招收推免生计划仍有余额,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考生申请并完成审核,程序同前所述。

(三)拟录取名单上报

根据我校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学校在规定时间汇总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审核。

四、有关工作规定

1学校和院系要完善推免生选拔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考核的工作规范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公示,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各院系要组织对导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考核标准。

五、有关说明

1所有推免生根据学校奖助学金文件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2.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终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3.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计划于20236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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