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海军工程大学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3-02-20 点击数:

华中科技大学——海军工程大学 2023年拟依托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100)、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10)、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121)、航空航天学院(123)、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131)、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140)、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181)、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182)、人工智能与自动化学院(184)、集成电路学院(19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10)等院系,招收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学制四年。学籍在华中科技大学,按相关规定转接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

详见   华中科技大学-海军工程大学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简章.pdf

     附件1-专项招生学科及导师

     附件2. 海军工程大学博导简介.pdf

请考生在报考前通过邮箱nuesummer@163.com与海军工程大学的意向导师沟通好招生需求,并选择适合的校内导师;再通过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anzhao.hust.edu.cn,选择“申请考核博士报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中拟报导师选择校内导师,专项计划选择“海工联培专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报考材料电子版以PDF形式发送至海军工程大学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招生邮箱(nuesummer@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标注为“华科-姓名-海工导师-海工联培专项”,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本专项报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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