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4-04-02 点击数:


根据有关文件,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4年招生专业详见《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名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临床医学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可参见我校内地版招生简章,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拟报考院系研究生科。


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41日至7日。报名网站为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发布的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416日前完成 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451日至5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报考点及现场确认点信息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初试

(一)初试科目

选用全国统考试题,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满分为150分)或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满分为150分)。各招生学科专业要求的统考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和考试方式

初试时间:2024512

考试方式:考生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位情况选择考试方式。


四、复试、录取、入学

(一)复试时间和形式

复试时间:2024620日前

满足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告参加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和形式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公告及邮件通知。

(二)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下旬寄发考生本人。

(三)入学

20249月初,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将对考生身体状态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毕业及学位授予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1.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最终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2.医疗费:学生可自愿参加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学校内地(大陆)大学生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037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086-27-87541746

网址:https://gszs.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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